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代写可行性报告 代写商业计划书 代写项目融资报告 代写投资计划书  代写立项报告
代写节能评估报告 代写社稳评估报告 代写水土保持方案 代写其他商业报告 代写产业发展规划 资金申请报告 案例赏析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深圳市业主在转供电环节收取公用设施用电和电损的费用时,与用电量挂钩(约定为每度X元的服务费)是否合理?
点击数:4  更新时间:2026/1/27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规定,“转供电区域的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确实难以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解决的,转供电主体经与分表用户协商,可采用电量分摊的方式解决,不得提高分表用户的电价标准”,即公用设施用电和电损费用不得采用收取每度电多少元综合服务费的方式,这种方式变相提高了电价标准。


 上一条:深圳市居民合表电价政策是怎样的?

 下一条:深圳市生猪等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是怎样的?
返回上一页】 【关闭窗口
相关栏目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3 深圳市中天泰项目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3017816号-4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451182107
北京分公司:18310620158 湖北分公司:13868521911 福建分公司:13859199070 深圳公司:13544057743  浙江分公司:13868521911
江西分公司:13767010828 江苏分公司:13868521911 上海分公司:13868521911 四川分公司:13868521911 甘肃分公司:13868521911
湖南分公司:13767010828 温州分公司:13736980989  QQ:451182107
网站标签:代写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 企业计划书 商业计划书 投资分析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分析报告 节能评估报告